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等要求,建设单位委托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“杭州佑本动物疫苗有限公司新版GMP符合性技改项目”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。根据《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》及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<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>的决定》(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)等相关要求,现对杭州佑本动物疫苗有限公司新版GMP符合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,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,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,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。